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评估实施方案 |
发布人:朱铁军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10 |
依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以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手册》,结合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目标 (一)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检查分析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要求的行为或倾向;是否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 (二)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利用情况。检查分析通过合作办学是否真正引进了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或新兴的学科专业;是否真正引进利用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管理经验等。 (三)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检查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紧密,以及所产生的作用。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程序 (一)单位自评 1、按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相关文件要求,对评估指标体系的8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48个观测点,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自我完善、自我总结,形成自评报告。 2、自评主要内容:办学情况基本信息、办学情况简介、协议的履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办学情况自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引进、教学质量管理、师资培训、在校生名单、毕业生名单、学生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师信息、外教信息、教材、课时等。 (二)网上公示 1、公示内容:办学情况简介和基本情况信息。 2、公示方式: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安徽省教育网,安徽工程大学网站主页等三级渠道同步公示。 (三)综合评议 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教育部学位中心将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开展学生满意度测评及社会声誉评价、同行评价,多角度了解合作项目办学情况。 (四)评估进度安排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自评工作领导组 为加强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学校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自评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绍武 副组长:叶常林 成 员: 周晓宏 凤权 刘金斌 易华 方永胜 邵文生 杨会成 江明 金成星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自评工作机构与职责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自评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估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评估办公室 责任人:金成星 成 员:许钢 刘世林 赵广香 朱铁军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协调联络和具体组织工作;中外合作办学自评报告的撰写及在线填报;评估专栏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向底特律大学征询对合作办学的合作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形成外方合作者评价意见书;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及家长、相关人员等参与项目满意度调查,以及党建情况材料的收集整理。 (二)自评材料工作组 责任人:金成星 杨会成 成 员:许钢 刘世林 赵广香 朱铁军 负责系统整理与办学密切相关的办学审批、管理机构、资金资产管理、招生和学籍管理、文凭证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管理等有关的文件、制度及原始档案材料,收集能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效果和特色的资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三)会计审计工作组 责任人:易 华 方永胜 成 员:管锦岭 徐建平 负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制作2018会计年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形成财务审计报告。 五、评估工作任务分解 见附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3月11日 |